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假如呈现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巨细,选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发注浆等办法及时处理。
2.水泥土墙等重力式支护结构假如位移超出原有规划估计值应予以分外的注重,做好位移监测,把握开展的新趋势。如位移持续开展,超出原有规划值较多,则应选用水泥土墙背面卸载,加速垫层施工及垫层厚度和加设支撑等办法当即处理。
3.悬臂式支护结构产生位移时,应采纳加设支撑或锚杆、支护墙背卸土等办法及时处理。悬臂式支护结构产生深层滑动应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也可加厚垫层,以构成下部水平支撑。
4.支撑式支护结构如产生墙背土体沉陷,应采纳增设坑内降水设备下降地下水、进行坑底加固、垫层随挖随浇、加厚垫层或选用配筋垫层、设置坑底支撑等办法及时处理。
5.对细微的流沙现象,在基坑开挖后可选用加速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办法“压注”流沙。对较严峻的流沙,应添加坑内降水办法。
6.如产生管涌,可在支护墙前再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与支护墙间进行注浆。
7.对接近修建物沉降的操控一般可选用盯梢注浆的办法。对沉降很大,而压密注浆又不能操控的修建,假如根底是钢筋混凝土的,则可考虑静力锚杆压桩的办法。
8.对基坑周围管线维护的应急办法一般来说包含打设关闭桩或开挖阻隔沟、管线架空两种办法。

